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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畜牧局提示
洪涝之后如何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年7月24日)
“大灾之后有大疫”,洪涝灾害中,大量动物因灾死亡,随着气温回升,动物尸体腐烂,容易造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钩端螺旋体、炭疽等多种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汝州市畜牧局成立专家技术组对全市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同时成立6个指导小组深入全市21个乡镇(街道)对受灾情况及灾后疫病防控工作进行统计指导。汝州市畜牧局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专家组作出紧急提示:
一、严格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优先选择焚烧、化制等工厂化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选择深埋处理。因患炭疽等疫病死亡的畜禽,其尸体不得直接进行掩埋处置。
汝州市无害化企业联系人:耿全发
官方兽医:王建平于俊多
技术专家:李清利
二、全面加强各类场所及环境的消毒工作
对畜禽舍、屠宰加工场所、畜禽交易市场、运输车辆、用具等重点区域开展预防性消毒。根据疫病发生风险制定消毒方案,确定消毒范围和对象,尽可能选择消毒效果可靠,简便易行,对人畜安全、对环境污染轻的消毒方法。
三、密切开展监测工作
加强动物疫情监测的密度和频率。重点监测疫源地和其他高风险区的畜禽,对病死畜禽采样送检,及时发现和排除疫情隐患。尤其要加强炭疽、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和寄生虫病监测,及时分析灾区动物疫情发展态势,排除疫情隐患。
四、认真做好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对于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要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及养殖场(户)周边疫情情况,及时强化免疫。对于其他畜禽传染病,要根据疫情动态,做好预防接种工作。针对炭疽、猪链球菌、乙脑等老疫区,及时开展评估,必要时采取紧急预防性免疫接种。需要免疫的养殖场户及时与各乡镇村级防疫员联系。
五、落实好检疫监管等相关要求
要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采取必要措施,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要加强运输环节监管,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载车辆备案情况,防止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畜禽进入流通环节。
六、强化饲养管理各项措施
(一)对畜禽舍周围环境及污物杂物及时进行清理消毒,尽快疏通畜禽养殖场的排水通道,排除舍内的积水,修复加固破损畜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尽快将畜禽转移至干燥、安全地带。
(二)加强圈舍的通风换气,控制好舍内温湿度,及时清理粪便,更换垫料,保持良好的饲养环境。商品畜禽达到出栏标准的可尽快出栏,降低饲养密度。
(三)汛期畜禽用饲料应尽量现配现用,保持干燥、清洁。饲料贮存间要通风透气,防止饲料霉变,对于被淹饲料要及时处理。
(四)保证饮水清洁,必要时可选择效力强、毒性小、无残留的消毒剂进行饮水消毒。
(五)可通过增加畜禽饲料中的维生素含量或添加微生态制剂来增强畜禽自身免疫力和抗应激能力。对应激情况下容易发生的细菌性疫病可进行药物预防和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