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寄生虫 >> 寄生虫的习性 >> 洪水过后防病用药需谨慎
连日来,惠州遭遇特大暴雨,多县区出现了内涝灾情,水漫大街,以惠东为例,不少地势低洼地区居民和救援者都在抗洪抢险中受伤。如今,洪水已经退去,受灾地区正在积极进行灾后复产和基础设施修复,除此以外,洪水破坏了生态环境,极易发生各类传染病疫情,灾后防病和食药安全同样也应引起重视。
9月3日,惠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和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相继发布灾后防病通知和《灾后食品药品安全提示》,提醒市民关于灾后防病和食药安全的相关事宜。
市疾控中心
自来水彻底消毒后方可饮用
市疾控中心提醒,洪涝灾害发生后,由于供水系统毁损、食物安全难以保障、居住条件受到破坏、人群与病媒生物的接触机会增多、人口流动性加大、人群抵抗力降低以及卫生服务可及性降低等因素影响,极易发生各类传染病疫情,特别是肠道传染病和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的暴发和流行。
具体而言,灾后防病应做好以下8点:
其一,不喝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以及经漂白粉等处理过的水。装水器具必须保持干净,并经常倒空清洗;对临时的饮用井水、河水、湖水、塘水等,一定要进行消毒;混浊度大、污染严重的水,必须先加明矾澄清后再消毒;饮用水消毒剂(漂精片、消毒泡腾片)必须放在避光、干燥、凉爽处存放(如用棕色瓶拧紧瓶盖)。自来水水管或水龙头如被污染,退水后应充分清洗管路,水龙头表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其二,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吃淹死、病死的禽畜。食物要煮熟煮透,生熟分开,餐具须清洁并消毒后使用,进食前要洗手;不吃腐败变质或被洪水浸泡过的食物;不吃淹死、病死的禽畜、水产品;不吃剩饭剩菜,不吃生冷食物;不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摊档购买食品。
其三,注意环境卫生,不随地大小便,不随意丢垃圾。对室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做到先清理、后消毒、再回迁。排除积水,清除污泥和垃圾杂物;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清洗家具,清理室内物品,必要时对房间墙壁和地面进行消毒;整修厕所,清刷卫生间,修补禽畜圈。不要随地大小便,粪便、排泄物和垃圾要排放在指定区域。
其四,避免手脚长时间浸泡在水中,尽量保持皮肤清洁干爽,预防皮肤溃烂和皮肤病。保持皮肤清洁干爽应随身用毛巾等擦汗,在皮肤皱褶部位扑些痱子粉。下水劳动时,每隔1—2小时休息一次,擦干脚,在阳光下曝晒片刻。每次劳动离水后,一定要洗净脚、穿干鞋。当发现脚部皮肤破溃并有加重趋势时,如情况许可应暂时不下水。要设法穿长统靴。有足部皮肤病的应少下水。
其五,做好防蝇防鼠灭蚊工作,预防肠道和虫媒传染病。居民可在居所内安装纱门、纱窗、蚊帐等防蚊、蝇设施;推荐使用蚊香、气雾罐、苍蝇拍等家庭灭蚊蝇措施;抗洪值守人员应配备防蚊帽、穿长袖衣裤,裸露部位可喷涂驱避剂。应使用高效、安全的抗凝血杀鼠剂灭鼠;灭鼠后及时搜寻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水灾鼠类死亡或迁徙时,体表寄生虫会脱离或逃逸,灭鼠时,应在居民安置点喷洒杀虫剂,消灭离开鼠体的游离蚤等寄生虫,做好鼠虫并灭。蚊蝇鼠等病媒生物异常增多时需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部门。
其六,勤洗手,不共用个人卫生用品。市疾控中心提醒,灾区居民不应用手,尤其是脏手揉眼睛。各人的毛巾与脸盆应单用。如果不得不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病人共用脸盆,则应让健康人先用,病人后用,用完以肥皂将脸盆洗净,并常用消毒剂浸泡消毒。
其七,如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皮疹等症状,要尽快就医,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特别是发热、腹泻病人,要尽快寻求医生帮助。其次是遵照医嘱,配合传染病隔离,注意药物使用方法。
其八,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尽量不接触疫水,必须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市疾控中心提醒,在血吸虫病流行区,不接触疫水是预防血吸虫病最好的方法。接触疫水前,在可能接触疫水的部位涂抹防护油膏。在防范高温中暑的前提下,可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靴、胶手套、胶裤等。接触疫水后应主动去血防部门检查,发现感染应早期治疗。
市食药监局
受洪水污染的食品药品不得销售
一场洪水过后,正常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饮食用药安全都受到较大程度影响。针对灾后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特点,市食药监局分别针对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及药店发出提示。
针对消费者,市食药监局提醒,灾后应保持清洁,做到生熟分开,食物烧熟煮透,并注意妥善存放。另外,还要注意选择安全的食材和药品,如遇食品中毒等紧急情况应立即求助和举报。
市食药监局介绍,保持清洁应做到饭前便后洗手,不用脏手和不洁工具接触食品药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孳生。
在食品处理方面,生熟食品分开盛放,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定期用蒸煮法消毒。加工处理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凉拌菜,不生食动物性食物。此外,食物和药品存放还要注意防尘、防蝇虫、防鼠、隔水防潮,高温天气食物易变质,不要吃变味、发粘、发霉等变质食物。
市食药监局提醒,在消费选择时,市民应选择安全食材和药品。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必要时购买瓶(桶)装饮用水;不购买、不食用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出现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勿私自购买处方药等;不食用病死、淹死和死因不明的家禽和鱼虾等。如发现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或在外就餐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拨打向市食药监管局和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就医。
不少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店在此次洪水中受损较严重。对此,市食药监局指出,受灾严重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和药店,在恢复正常经营前,要切实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和食品、中药饮片加工各环节的环境与设备检验,确保经营场所食品药品安全及卫生条件符合有关生产经营的要求。在洪水中受污染的设备、设施及器具,必须经严格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
“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药品以及医疗器械不得面向消费者经营。”市食药监局要求,上述经营单位发现变质的食品药品及其原料要及时销毁,禁止受潮、霉变的食品、药品原料及包装材料再次投入加工使用。另外,要对食物制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过程控制,注意生熟分开和加热彻底,对食品工用具和餐饮具进行有效消毒,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用水安全是灾后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重点。市食药监局要求,各经营单位要严格食品用水,灾后严禁使用地表水作为餐饮服务经营用水和清洗设备设施及工器具用水,防治交叉污染。其中,自备水源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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